除了熱發泡噴碼機的耗材以外,其他三種噴碼機的耗材,都屬於易燃易爆危險品。
作為使用噴碼機耗材的企業本身,儲存的話需要配備有危險化學品儲存許可證、危險化學品臨時存放許可證等儲存許可證,而使用的話則需有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,方為合法。
而對於噴碼機供應商,如果單純經營的話則需要擁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;如果經營並且涉及到儲存的話,則需要擁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同時,還需要擁有危險化學品儲存許可證。
噴碼機耗材本身,也需要具備MSDS(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),並進行相關注冊登記。
如果噴碼機供應商還涉及到噴碼機耗材生產的話,則需要擁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許可證。
要是企業本身缺少對應的相關證件,又或者從一些缺少這些證件的噴碼機供應商處購買噴碼機耗材,其實都屬於違法之列。
且不說企業本身,現在市面上大多經營屬於危險化學品噴碼機耗材的,都是沒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證件,也就是說完全屬於一種黑色生意。
有一些大膽的噴碼機公司,敢去偽造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;也有一些噴碼機公司,直接欺騙客戶說噴碼機耗材不屬於危險化學品。
我們就曾經見過,有企業的人員,在噴碼機旁邊抽煙的。
也有一些,為了方便取用,直接把噴碼機耗材隨便幾箱幾箱全部放在噴碼機旁邊。
也有的,插座沒裝地線,噴碼機存在嚴重的漏電問題,一樣照用。
像這些行為,都是十分地危險。
總結
部分噴碼機耗材作為危險化學品,在噴碼機使用過程中,我們也需要按照相關的規范去操作去使用。
這才是保障企業長期健康發展、健康生產的硬道理。
如有更多疑問,歡迎與我們聯系溝通和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