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中一個便是危化品使用和儲存的許可。
按照原理劃分,噴碼機主要分為小字符噴碼機、壓電式噴碼機、閥門式噴碼機、熱發泡噴碼機。
其中,除了熱發泡噴碼機以外,其他三種噴碼機的耗材,都屬於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控范圍。
也就是說,售賣這些耗材的供應商,需要有危化品經營許可證。
與此同時,使用和儲存的企業,也同時需要有危化品相關的資質。
然而,現在噴碼機市場十分地混亂,很多供應商就純粹是個體戶(噴碼機個體戶的日與夜),也有的是一人公司,甚至也有不少老品牌的公司,也是沒有危化品相關經營資質的。
如果說企業使用或者在這些公司購買噴碼機耗材,是違法相關法律法規,涉及到相關法律責任。
在這些行業的專用車間中,如果使用噴碼機,是需要使用特殊的噴碼機,且噴碼機需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和認證才可以使用的。
我們此前報道過的噴碼機爆炸的慘劇,就是一起因為違反有關部門安全管理規范和制度,而釀成的嚴重事故。
總結
一些違法的噴碼機公司也一味地吹噓:「不會有事的,這些從來都沒人會來查。」
而當出了事故和問題的時候,往往就溜之大吉。
無數企業血一般的教訓告訴我們,切勿因為貪便宜,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。
也切勿因為一時的僥幸,而導致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